1、啥是民革?
民革,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的简称,是我国8个民主党派之一,是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、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事业的政党,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。
2、民革是哪一年成立的?
民革由原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所创建。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行者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,于1911年推翻封建帝制,创建了共和国。孙中山逝世以后,中国国民党内的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,继承孙中山遗志,坚持“联俄、联共、扶助农工”三大政策,继续参加民族民主革命,为促进国共第二次合作,夺取抗日战争的胜利,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在此过程中,国民党各派爱国民主力量逐步发展和联合,于1948年1月1日成立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。
3、民革中央历任主席都是谁?
民革首任主席是李济深,名誉主席为宋庆龄。李济深担任过3届半的主席(1948年1月至1959年10月),其于1959年10月逝世。1960年8月,民革四届二中全会选举何香凝为民革中央主席(1960年至1972年)。1979年10月23日,民革五届一中全会选举朱蕴山为民革中央主席(1981年4月,朱蕴山逝世)。 1981年12月,民革五届二中全会选举王昆仑为民革中央主席(1985年8月23日,王昆仑逝世)。1987年2月5日,民革六届三中全会选举屈武为民革中央主席(同年12月,民革六届五中全会上,屈武辞去主席职务)。1987年12月,民革六届五中全会选举朱学范为民革中央主席(1987年至1992年)。1992年12月,民革八届一中全会选举李沛瑶为民革中央主席(1996年2月,李沛瑶逝世)。
何鲁丽于1997年至2007年任民革中央主席,周铁农于2007年至2012年任民革中央主席。民革中央现任主席为万鄂湘。
4、哪些人可以加入民革?
民革章程第一条规定,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符合本党发展党员条件,愿意遵守本党章程,可以申请加入本党。
第十八条又进一步指出,发展对象是同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、同本党有历史联系和社会联系的人士、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、社会和法制专业人士以及其他人士,着重吸收其中有代表性的中上层人士和中高级知识分子。
因此,只要是中国公民中属于上述五个“人士”之一的,都可以加入民革。
5、加入民革有无年龄、学历的限制?
民革章程没有设置年龄门槛和学历门槛,但是第十八条规定,发展党员,实行发展与巩固相结合,注重政治素质,坚持以大中城市为主,有计划地稳步发展的基本方针,着重吸收其中有代表性的中上层人士和中高级知识分子。
因此,从实际发展情况来看,基本上年龄低于30岁或不是中上层、不是中高级知识分子的,一般入党较难。但也有例外。
6、民革都有哪些代表性人士?
民革全党现有近12万人,其中不乏社会知名人士及代表性人士。如民革中央副主席郑建邦(著名将领郑洞国之孙),马志伟(知名将领马占山之孙),还有大家熟知的小品演员冯巩(冯国璋的后代)和其姐姐冯幸耘。在教育界,有炮手之称的葛剑雄是民革党员;在律师领域,北京著名律所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运山;在经济领域,则有长安俱乐部及金宝商业街的开发者陈丽华,有拉卡拉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孙陶然,天通苑开发商田在玮等人都是民革党员。
7、如何加入民革?
根据民革章程,申请加入民革,首先要符合民革的界别特色。其次要履行一定的程序——须有两名民革党员作为介绍人,填写入党申请表提交给有关支部,由支部和所属地方组织考察合格后(考察期一般是一年),还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,所属地方组织审核,报省辖市级组织(省直属支部报省级组织)批准,省辖市级组织报省级组织备案,省级组织报中央组织部备案,并书面通知本人及所在工作单位(有的地方还需要到本人所在单位调查档案,征求所在单位意见)。党龄自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。
8、民革党员有啥权利和义务?
民革党章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,概括起来如下:
民革党员享有的权利有:(一)、参加本党有关的会议和活动,阅读有关文件,对本党的工作提出建议;(二)、行使表决权、选举权,有被选举权;(三)、可以批评本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任何人员;(四)、对于组织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,可以保留和向领导机关提出,但在决议未修改以前,必须执行;(五)、基层组织对党员个人作党纪处分时,本人可以要求参加会议,并有权提出申辩;对处分决定有不同意见,可以要求复议,并有权向上级组织申诉;(六)、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、申诉和控告,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。
民革章程总纲最后一句话一定要知道——本党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。
民革党员应履行的义务有:(一)、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;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,拥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;不断提高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;(二)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维护国家利益,保守国家机密;(三)、遵守本党章程,继承和发扬本党优良传统;(四)、对党忠诚,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;(五)、执行组织决议,交纳党费,参加组织生活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积极参与参政议政、民主监督和其他各项工作;(六)、在本职工作中,认真负责,廉洁奉公,努力提高业务水平,积极完成各项任务,并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。
9、民革党员需要交纳党费吗?
当然。民革党员也需要交纳党费。民革章程第四条第5款规定,民革党员应该交纳党费。党员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,不履行党员义务,多次教育无效者,经支部大会通过,所属地方组织审核,层报省级组织批准,注销其党籍,省级组织报中央组织部备案,并书面通知本人及所在工作单位。
第三十七条第8款规定,发展党员,收缴党费,讨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是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。
10、民革中央机关有哪些组成部门?
民革中央机关地处北京市中心区域,举例王府井步行街有五分钟的步行路程。在内设机构方面,根据民革中央网站的介绍,主要有办公厅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联络部、社会服务部、调研部。还设有中华中山文化交流协会、民革中央孙中山研究学会和民革中央画院,以及团结报社、团结出版社。